2025年度博新计划获选结果公布

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
2025-06-27 19:23:11

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选结果的通知

博管办〔2025〕87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,上海市人才工作局,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,国务院有关部委、直属机构人事部门,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:

根据《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(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)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博管办〔2025〕3号),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(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,以下简称博新计划)的申报和评审工作,共计1000人进入会议评审阶段,最终确定了500名获选人员。现公布有关获选人员名单,部分人员名单另行通知。

自2023年起,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实行分类分档资助,共分为A、B、C三档,其中A档为博新计划。按照博新计划有关要求,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并须将人事关系(含人事、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)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。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,在所申报的拟进站单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,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。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公开发表的有关论文、科研成果、专利等,须注明“本研究(成果、论文)由‘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’资助”及资助编号。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(不含博士生专项计划),香江学者计划、澳门青年学者计划、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(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),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,原则上不得重复获得资助。

请有关设站单位及时通知获选人员,按照“博新计划”有关要求加强对获选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,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环境,确保“博新计划”取得实效。如有放弃获选资格的人员,各设站单位须将已拨付的资助经费退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,同时提交放弃获选资格的说明。

各地区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“博新计划”实施工作,完善配套政策,抓好支持措施落实,加快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。

联系人:胡老师

电话:010-62335395

附件: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选人员名单(部分单位获选人员名单略).pdf

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

2025年6月27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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